(1)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.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,高空坠落,瓦斯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. (2)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,应设有防雨,防潮,防晒的机棚,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. (3) 焊接现场10m范围内,不得堆放油类,木材,氧气瓶,乙炔发生器等易燃,易爆物品. (4) 使用前,应检查并确认初,次级线接线正确,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.接通电源后,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.初,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. (5)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,接线柱应有垫圈.合闸前,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,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,无松动或损坏.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. (6) 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,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,使三相负载平衡.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,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,不得串联. (7) 移动电焊机时,应切断电源,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.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. (8)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,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. (9) 焊接铜,铝,锌,锡,铅等有色金属时,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,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. (10) 在容器内施焊时,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:容器上必须有进,出风口,并设置通风设备;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,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.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. (11) 焊接预热件时,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辐射热. (12) 高空焊接时,必须挂好安全带,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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